正规十倍股票配资公司 以开放促改革,为服务贸易开辟广阔空间

  导语

  服务贸易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既是推动贸易增长的新引擎,也是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环节。从全球看,服务贸易规模快速增长,在全球经贸体系中的地位稳步提升,各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焦点逐渐从货物贸易拓展到服务贸易。提升服贸竞争力是参与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以及应对世界贸易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我国也抓住了加入世贸组织(WTO)的历史机遇,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实现了服务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2001—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以超过10%的年均增速高速发展,进出口额从726亿美元增长到9331亿美元,连续11年稳居全球第二服务贸易大国地位。今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服务进出口总额达3.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

  国务院办公厅9月2日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从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完善支撑体系五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旨在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推动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

  何为服贸?

  服务贸易,是指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其中,服务包括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等。

  与“有形”的货物贸易不同,国际服务贸易更像是在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产生的“无形”的商品交易。例如,为了促进货物贸易顺利开展的服务性活动,像交通运输服务、货物运输的保险服务、工程服务、信息服务等,或者我们常见的出境旅游、出国留学、金融服务等等。

  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中将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模式:

  1.“跨境交付”模式(Cross-border supply)

  即服务提供者在A国境内向B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也包括离岸服务外包等业务。这里的“跨境”指的是服务,一般不涉及资金及人员的过境流动,所以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都不移动。

  2.“境外消费”模式(Consumption abroad)

  服务提供者在A国境内向来自B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是,消费者到他国境内享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这种模式是通过服务的消费者过境移动来实现,最典型的是旅游、购物,其他还有教育培训、健康服务等,如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

  3.“商业存在”模式(Commercial presence)

  一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家设立商业实体的方式提供服务,即境外投资方式。比如,A国在B国设立银行、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等提供金融服务,这些机构属于B国的境内外资机构。此类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和直接投资,即在缔约方境内设立机构,通过提供服务取得收入。

  4.“自然人流动”模式(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一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国的领土内提供服务。如B国的自然人到A国,为A国公民提供理财顾问服务,或者海外留学,学生到他国学习生活、接受的教育服务也属于这一类型。不同于商业存在模式,此种情形下的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门机构。

  服贸为什么是当前国际竞争一大焦点?

  我国有哪些优势?

  1.服贸在全球经贸体系中的地位稳步上升

  当前,世界经济总产出的六成来自服务业,占全球出口总额20%的服务出口贡献了全球外贸增加值的近一半,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已成为世界经济新引擎。2021年全球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已达24.5%,预计到2040年将进一步提高至50%。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推进,配合国内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举措,我国服贸取得了较大发展,最具说服力的就是服务贸易增速明显,规模迅速扩大。

  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额为7735亿美元,约占到全球服务贸易的14.8%,仅次于美国,是全球第二大服务贸易国。2024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35980.3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4%。其中,出口14675.8亿元,增长10.7%;进口21304.5亿元,增长16.4%;服务贸易逆差6628.7亿元。

  2.全球服贸持续提质升级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成本降低,服务可贸易性大幅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催生出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线上金融、协同办公、社交媒体等一系列新业态和新模式。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全球数字服贸占服务贸易的比重已由2011年的48%增长至2020年的63.6%,2021年全球跨境数字服贸规模超过3.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相比传统服务贸易,我国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上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更大。2016-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从22.77万亿元增加到45万亿元,翻了近一倍。在大量数字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传统产业数字化步伐不断加快。政府对数字经济发展投入了大量资源,有力促进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数字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基础服务设施日益健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仅积累了成功的数字贸易发展经验,在全球数字贸易中占据的份额也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为数字贸易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中国数字贸易额增长迅速,2020年达到2947.6亿美元,较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了47.4%,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占比达到44.5%,较2015年增加14个百分点。预计2025年中国可数字化服务贸易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在服贸总额中占比超过50%。

  绿色化也是全球服贸发展的一大趋势。环境、新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贸易为制造业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强大基础支撑,旅游、运输等传统型服务贸易也在不断转型。欧盟于2020年底通过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2021年7月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均对出口欧盟产品提出了更高的气候环境标准和要求;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20年1月启动“全球限硫令”,全球船舶硫排放上限降至0.5%,以此严格控制全球航运业及燃料油供应。具体到国际贸易领域,环保行动、气候变化行动等持续推动相关行业在产品设计研发、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经济建设等方面全面转型,倒逼出口国加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低碳转型。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显著提升。同时,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8万亿元,清洁能源设备生产规模世界第一。截至2024年6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2023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化水平全面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更加绿色低碳,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2012年以来,中国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由14.5%升到2021年的25.5%,煤炭消费比重由68.5%降到56.0%。

  3.全球服贸规则在不断重塑

  随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服务市场开放与投资自由化作为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成为各经济体尤其是发达经济体的关注重点。在2007年前签订的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服务贸易内容的仅56个,占同期区域贸易协定数量的33.9%。但截至2022年9月末,已有355个区域贸易协定生效,其中,服务贸易总协定195个,占比提高至55%。

  数字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兴起,推动全球价值链、供应链、产品链、服务链重构,给现有国际贸易规则带来重大挑战。目前,WTO框架下尚未形成具有全球约束力的数字贸易规则框架,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过区域贸易协定、WTO多边框架等积极推动规则体系的制定和完善,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凭借自身数字经济领先优势,形成了“美式模板”和“欧式模板”两大体系。

  以数字贸易为例,该领域国际规则主要体现在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引领制定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在WTO公布的涉及数字贸易的40多个区域协定中,32个协定将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单独设章,其中美国主导13个,欧盟主导7个,其他协定也基本上由已与美欧签署协定后的国家或地区之间互相签署。尤其是近年来,美国大力推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意图主导未来数字贸易规则,在《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战略》提出的20项技术清单中有9项与数字经济相关,并倡导用“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印太经济框架数字规则,主导数字技术规则和标准制定,增强美国科技巨头的影响。

  随着《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贸易协定的陆续签署,亚洲也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更具包容性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

  同时,随着各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逆全球化”持续抬头,全球经贸投资合作壁垒不断提高,WTO等多边贸易谈判进程缓慢,各种双边或区域性协定使得全球贸易体系日益走向碎片化、区域化。

  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开放式中国式的鲜明标志”,并将“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是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9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5方面20项重点任务,致力于通过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我国虽然是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市场,但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地位。今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35980.3亿元,同比增长14%,但服务贸易逆差6628.7亿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有必要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20日,中国、美国、欧盟等WTO主要谈判参加方正式启动《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在WTO的生效程序。《参考文件》规制有助于WTO成员进一步增强服务业领域政策透明度,提高许可和资质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跨境交易成本,惠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2024年2月,WTO已就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完成谈判,这是WTO成立以来首个成功完成并在法律上生效的诸边谈判成果,也是25年来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的首个谈判成果。目前已经有72个世贸组织成员加入了服务贸易国内规制联合声明倡议,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其服务贸易规模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90%。

  近10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平均增速高于货物贸易增速。根据世贸组织预测,2040年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将由目前的22%提升至33%以上,成为全球贸易主要新增长点。但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是传统货物贸易成本的两倍,其中成员内部规制因素带来的成本约占40%。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相关规则有利于优化成员服务业领域许可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善全球服务贸易营商环境。

  因此,《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衔接等。不仅要求参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规范服务领域许可、资质和技术标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提高监管政策透明度,降低跨境服务贸易成本,还要求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国内服务贸易领域改革。

  应当说,我国服务业开放的立场坚定,也比较迫切,必须积极适应全球服务贸易新规则,增强国家竞争力,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与贸易强国建设。但是,多年以来,我国设立的各个对外开放平台在服务业开放试点方面进展相对缓慢,应该建立机制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并落地见效,执行改革开放的时间表与进度表,进一步提振市场对开放的预期与信心。

  《意见》比较务实地提出了我国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其中提到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与旅行服务国际竞争力。这两个领域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我国具有全球最多的货物国际运输需求,也拥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但相关领域却成为逆差主要来源。尽管今年来华游客大幅增长,但在通勤、支付、投宿等方面尚存堵点。因此,应通过系统性的改革提升竞争力与服务供给的能力,弥补服务短板。

  随着我国产业持续升级,也需提升服务业出口的能力,支持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为主力的新兴服务贸易发展。比如,我国已经从主要以出口商品为主,逐步增加对外投资与数字服务出口。制造业服务化成为新趋势,在增加对外制造业投资的同时,与制造相关的各种服务如研发、设计、物流、包装、知识产权、分销以及售后服务等高价值链环节也应该一起出海。应该大力支持和培育专业服务贸易发展。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比如,通信技术、云计算、智慧城市方案、自动驾驶技术、人工智能、数字金融等,数字技术不仅会大幅降低我国服务贸易成本,服务输出也会将更多的中国标准与技术推向全球,我们需要做好准备。